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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2028 年度平湖市新建项目高品质饮用水工程及配套设施预埋安装协作单位公开询比
发布时间:2026-3-23 13:00:00

公开询比实施方案

根据平湖市政府办公室《平政办发(2025)5号文件》,需对新建项目的高品质管道饮用水工程及其配套基础设施一并纳入规划条件建设要求。为满足平湖市新建项目的现场预埋需求,现采购2026-2028年度安装协作单位,拟通过公开询价方式向发出邀请,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26-2028年度平湖市新建项目高品质饮用水工程及配套设施预埋安装项目

2.采购人:嘉兴泉域达饮用水有限公司

3.采购方式:公开询比采购

4.服务内容:包含新建项目高品质饮用水工程相关的给排水预埋、管线预埋、预留孔洞及套管制作安装、现场材料搬运、预埋成品保护、标识粘贴、隐蔽工程验收配合、与土建等相关单位协同作业等全部安装工作内容,同时需严格落实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降噪防尘等相关要求

5.服务周期:2026 年41日至 2028 年331(具体以各项目进场通知为准,覆盖全年新建项目预埋安装任务)

6.服务地点:平湖市范围内新建项目(含住宅小区、商业综合体、办公楼、学校、医院等各类新建建筑)施工现场

7.采购预算:总预算198万元(含税,为合作期内累计结算总价;各项目单独结算,若合作期内累计结算金额超出该预算,合作期限自动提前结束。

二、编制依据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新完善体制机制推动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4〕21 号文);

2.国务院国资委、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规范中央企业采购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国资发改革规〔2024〕53 号文);

3.《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4.工程建设相关国家、行业及地方规范(如《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42、《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303 等);

5.浙江省及平湖市工程造价、工程建设相关管理规定。

三、采购目标

1.严格遵循 21 号文、53 号文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确保采购全过程公开、公平、公正,防范合规风险。

2.优选具备同等品质/档次实力、性价比合理的安装协作单位,平衡成本与服务质量,控制采购总成本。

3.建立长期稳定的安装协作关系,保障 2026-2028 年度新建项目预埋安装工程高效推进、质量达标。

4.筛选具备安装专业资质、丰富经验及良好履约能力的供应商,提升工程建设效率与品质。

四、采购需求与范围

1.为采购人 2026-2028年度平湖市范围内所有新建项目提供预埋安装协作服务,具体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给排水预埋:管道预留孔、套管安装、防水套管制作安装、管道预埋定位及固定;

(2)电气预埋:电线管、电缆管预埋、线盒定位安装、接地极预埋、防雷接地预埋;

(3)弱电预埋:通信、安防、智能化系统管线预埋、预留孔洞及套管安装;

(4)配套工作:现场材料搬运、预埋成品保护、施工配合、隐蔽工程验收协助、与土建等单位的协同作业;

(5)安全文明施工:严格执行施工现场安全规范,落实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施工零事故。

(6)按项目设计施工图纸要求及采购人书面指令完成的其他预埋安装相关工作;标识粘贴等采购人要求的其他配套工作。

投标人需按采购人各项目施工要求,组建专业施工团队、配备合格施工机具及安全防护用品,完成各新建项目预埋安装全流程作业,对施工质量、安全、工期及现场管理承担全部责任;采购人提供项目所需甲供材料,投标人负责甲供材料的现场接收、检验、保管及合理使用,杜绝浪费。所有安装工作内容最终按实际完成工程量据实结算。

2.服务质量要求:

(1)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2)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方案及进度计划施工,服从采购人及相关单位现场管理;

(3)预埋安装精准度达标,无漏埋、错埋、偏埋现象,避免后期返工,保障工程整体质量;

(4)建立完善的质量追溯体系,对预埋环节质量负责,因施工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由协作单位承担相应责任及整改费用。

3.人员与设备要求:

(1)人员配置:配备足够数量、具备相应资质(特种作业人员需持有效上岗证)、经验丰富的专业劳务人员,人员数量满足各项目施工进度需求,核心人员(班组长、技术骨干)相对稳定。

(2)设备工具:配备满足预埋安装施工需求的合格工具设备,定期维护保养,确保施工安全高效。

(3)安全保障:为所有作业人员购买足额工伤保险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提供符合标准的安全防护用品,严格落实安全施工制度。

4.履约要求:

(1)严格遵守采购人项目管理规定,按时完成各项目预埋安装任务,不影响整体工程进度;

(2)遵守施工现场环保、文明施工要求,做到工完场清,减少施工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3)接受采购人、监理单位及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对提出的整改要求及时落实;

(4)不得转包、违法分包本项目安装任务,严格执行合同约定的各项条款。

、技术要求与质量标准

1.技术标准:施工必须严格遵循《室外给水设计标准》(GB50013-2018)、《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GB50015-2019)、《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08)、《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16)、公共建筑和居民住宅高品质管道直饮水系统建设和运行规范(T/ZS 0695—2025)等国家现行规范及具体项目的施工图纸要求。

2.材料要求:投标人自购材料需为全新、合格产品,达到中档及以上品质,符合国家相关环保及质量标准,同时提供产品合格证、检测报告等相关资料,经采购人确认后方可进场使用。

3.施工质量:预埋管道安装需符合管道直饮水施工规范,管道坡度、高程、连接方式严格按规范执行,埋地管道需按要求进行防腐、保温及保护套管敷设。

4.验收标准:工程质量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所有隐蔽工程需经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隐蔽。

、投标与评标

1.投标人资格:

(1)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注册时间不少于 3 年,注册资本不低于 200 万元人民币;

(2)资质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三类人员”证书;

(3)财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资金能力,提供近 1 年财务报表或银行资信证明;

(4)信誉要求:近 3 年(2023 年 3 月 - 2026 年 3 月)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无行贿犯罪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采购人及行业主管部门列入供应商黑名单。

  1. 投标文件组成:

投标文件需按以下顺序编制、装订并密封,所有材料均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复印件需注明 “与原件一致”,未按要求提供的按无效投标处理,具体组成如下:

  1. 评标方法(价格优先 + 综合评分法):

评分维度

权重

评分细则

一、价格分

(70 分)

70 分

1. 有效报价范围:结算系数 0.85-0.90(下浮 10%-15%),超出范围按无效投标处理;

2. 评标基准价:所有有效报价中的最低结算系数(数值最小);

3. 价格分计算公式:价格分 =(评标基准价 / 投标人有效报价)×70 分;

4. 报价低于 0.85(风险控制价)的,投标人需提供书面成本说明及佐证材料,无法证明合理性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二、综合技术资信分(30 分)

30 分

1. 项目团队配置(8分):

(1)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 + 安全生产 B 证,且近3年有安装同类业绩的得4分;仅满足资质要求无业绩的得2分;资质不满足的得0分;

(2)专职安全员持 C 证、技术负责人具备相关职称或 5 年以上经验、施工班组长持特种作业证或3年以上经验,每满足1项得2分,满分4分(缺1项扣2分,扣完为止)。

2. 业绩与信誉(8分):

(1)近 3 年(2023年3月- 2026年3月)每提供1个安装同类业绩(需附合同 + 验收证明复印件),得2分,最多得6分;

(2)近 3 年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无失信记录(以“信用中国”查询为准),得基础分2分;获得县级及以上相关荣誉称号的,额外加2分(本项最高得4分)。

3. 施工组织与应急保障(8分):

(1)施工组织方案科学合理、针对性强(含错峰施工、质量管控、与土建协同措施),得 5-6 分;方案要素齐全但针对性一般的得 3-4 分;方案缺失核心措施(如无质量管控)的得 0-2 分;

(2)应急保障方案具体可行(含突击任务响应流程、恶劣天气应对措施),得 2-4 分;仅列明原则无具体措施的得 0-1 分。

4. 服务保障与体系认证(6分):

(1)提供平湖本地固定办公场所证明(如租赁合同、产权证明)+24 小时应急响应承诺(明确响应时限、联系人),得4分;缺1项得2分,均未提供得0分;

(2)通过 ISO9001、ISO14001、ISO45001 体系认证的,每具备 1 项得 1 分,最多得 2 分(需附有效证书复印件)。

评标流程:(1)符合性审查:评审小组对投标文件进行资格性、符合性审查,未通过审查的投标人取消评审资格;(2)有效报价判定:确定符合要求的有效报价,计算价格分;(3)综合评分:评审小组按上述标准对有效投标人进行综合技术资信打分;(4)确定排名:按总分从高到低排序,确定前2名入围中标单位;(5)顺延机制:若拟入围投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按本次统一结算基准系数签订合同,采购人将取消其入围资格,按总分排序依次顺延至下一位综合履约能力符合要求的投标人,直至确定两家自愿按该统一结算基准系数执行的入围中标单位。

说明:

(1)本项目无预设具体工程量,采用结算系数(下浮率) 唯一报价方式,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既定结算规则,报出固定、唯一的结算系数(下浮率),该系数为 2026-2028 年度所有新建项目预埋安装协作项目结算的统一依据,一经中标不作调整。

(2)定价原则:采用结算系数(下浮率)低价优先法+综合评分法,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中,以报出的结算系数(下浮率)数值最低者确定为统一结算基准系数;经综合评分法选定两家综合履约能力符合要求的投标人作为入围中标单位,所有入围单位均按该统一基准系数签订合同并执行结算。

(3)若按评审排名拟入围的投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按本次最低有效结算系数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将取消其入围资格,直接顺延至下一位综合履约能力符合要求的投标人,直至确定两家自愿按该最低有效结算系数执行的入围中标单位。

(4)业绩要求补充 “佐证材料说明”:明确 “同类业绩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含项目名称、服务内容、签字盖章页)+ 竣工验收证明复印件”,避免业绩造假,同时注明 “业绩不含分包、转包项目”;

荣誉称号明确范围为 “县级及以上住建部门、行业协会颁发的优质工程、安全生产先进单位等与工程施工相关的荣誉称号”,避免无关荣誉加分;本地办公场所证明明确 “固定办公场所证明可为租赁合同(租期覆盖合作期)、产权证明复印件,需体现办公地址、使用面积(满足项目服务需求)”,避免 “虚假证明”。

(5)评分标准中“平湖本地固定办公场所证明”和“体系认证” 等要求,均为服务能力量化指标,无歧视性、排他性条款,符合公平原则;业绩要求“近 3 年安装同类业绩”,未限定地域、项目类型,且明确佐证材料要求,无排斥潜在投标人情形;履约保证金5万元、质保期2年等约定,符合工程劳务采购常规标准,无违规设定情形。

4.结算规则:本项目安装费用按具体项目实际完成工程量据实结算,具体计算及结算流程严格执行以下标准:

(1)工程量计算:依据各新建项目预埋安装施工图纸、采购人书面指令、现场签证及国家、浙江省现行工程计量规范,据实计算实际完成工程量;

(2)定额套取与取费:按《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 版)》套取相应定额子目计算基价,分上、中、下费率的子目统一按总包结算费率计取相关费用,税率按9% 计取;

(3)甲供材料扣除:在上述计算结果基础上,据实扣除采购人提供的甲供材料费用;

(4)第三方审计:扣除甲供材料后的费用总额,经采购人委托的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审计核定,确定审计基价;

(5)最终结算价:审计基价 × 中标统一结算系数(下浮率)= 本项目最终安装结算价款。

5.报价形式:

(1)报价区间:本项目结算系数(下浮率)报价区间为0.85-0.9(即下浮率10%-15%),投标人填报的结算系数需在该区间内,超出区间的报价按无效投标处理;

(2)报价形式: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填报结算系数(下浮率),以纯小数形式表示(例如:下浮 12% 则填报 0.88),报价需唯一、固定,不得填报区间价,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3)费用包含:投标人需充分考量市场人工价格波动、施工难度、安全文明施工成本、各项目施工差异及图纸 / 采购人指令新增工作内容等所有风险,报价包含完成本项目全部安装工作的人工、机具、安全防护、现场管理、利润、税金(9%)、风险等所有费用,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合同与结算

1.合同签订原则:

(1)本次询比仅确定两家入围中标单位及统一结算下浮率,不作为具体项目合同价款结算依据;采购人针对 2026-2028 年度平湖市各新建项目预埋安装项目,与入围单位分别签订单项项目施工合同,合同金额依据具体项目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报价核定,明确单项项目施工范围、工期、质量标准等核心条款。

(2)入围单位在签订框架安装协作合同前,需向采购人提交金额为 5 万元的履约保证金(或银行保函),履约保证金(或保函)有效期至合作期内最后一个单项项目质保期满后 3 个月;合作期内无违约行为的,期满后无息退还;若发生违约,采购人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违约金,不足部分由入围单位补足,且采购人有权取消其入围资格。

2.项目分配原则:

(1)单项目预估安装结算金额5 万元及以下的小型项目,按 “就近施工” 原则分配给项目所在地周边有服务点的入围单位;

(2) 单项目预估安装结算金额5 万元以上的大中型项目,按 “体量匹配” 原则分配给人员、机具储备充足的入围单位,避免一家单位负荷过高;

(3)合作期内定期统计两家入围单位的累计结算金额,若双方差额超过 30 万元,后续项目优先分配给累计金额较低的单位,确保整体分配均衡;

(4)特殊情形:若其中一家入围单位因自身原因(如工期延误、质量问题、人员不足)无法承接项目,采购人有权将该项目全部分配给另一家入围单位,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3.合同类型:各新建项目单项项目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合同,合同暂定价款以清单报价为准,最终结算按本采购文件约定规则执行,已包含项目实施所有风险费用(除本方案明确调整情形外)。

3.结算方式:各单项项目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结算,结算流程:依据施工图纸、现场签证及现行计量规范计算实际工程量→按《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 版)》套取定额、总包费率计取费用,税率按 9% 计取→扣除甲供材料费用→经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审计核定审计基价→审计基价 × 本次中标统一结算下浮率 = 单项项目最终结算价款;除采购人书面确认且双方签字认可的设计变更、工程范围调整,或不可抗力导致的工程量增减/返工情形外。最终结算价款不作其他调整,相关调整费用按前述结算规则单独核算。

4.付款方式:各单项项目不支付预付款,单项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竣工结算审计完成后,乙方提供合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 9%),甲方凭票付款,一次性支付至单项项目最终结算价款的 100%

5.质保要求:

(1)质保期自各单项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期限为 2 年;

(2)质保期内,乙方提供平湖本地 24 小时应急维修服务,对因施工质量问题导致的故障无偿维修、更换,确保预埋工程符合使用要求;若乙方未按要求及时维修,甲方可委托第三方处理,费用从质保金中直接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补足;

(3)因甲方使用、第三方损坏或不可抗力导致的故障,乙方可提供维修服务,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八、投标说明

1.报名获取时间:2026323日至2026329日(工作日 9:00-17:00)

2.报名截止时间: 2026 年 3 月 29 日 17:00,逾期不再接收

3.获取方式:公司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栏目自行下载询价文件。参与询价的单位需将所需报名资料(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复印件)传至邮箱594998133@qq.com,同时和招标人员(电话:17715299995)联系确认。在上述时间内供应商均可获取询价文件。

备注:报名截止时间后不接收报名。

九、投标截止时间及提交注意事项  

供应商应于2026330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前将报价文件(同时提交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4. 报名回执,以上所有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密封送交到浙江省平湖市独山港镇海港路1118号(不限送达方式),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备注:报价文件需封装,盖骑缝章。

十、询价时间及地点

本次询价将20263301330分在浙江省平湖市独山港镇海港路1118号进行开标比价,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询价结果将在公司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栏目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三日。

十一、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嘉兴泉域达饮用水有限公司

2.联系人:夏先生,联系电话:17715299995

3.联系地址:平湖市独山港镇海港路1118号

十二、其他(关于附件统一使用说明

1.本采购文件附件 1-6 为投标核心资料法定统一格式,投标人须按格式完整、如实填报,核心信息不得空缺,手写/打印均可,字迹清晰可辨;

2.所有附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按要求签字/ 盖章,复印件需注明 “与原件一致” 并加盖公章;

3.附件 2《投标函》与附件 5《结算系数报价单》的结算系数填报值必须完全一致,不一致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4.所有附件随投标文件一并密封提交,未按格式填报、签字盖章不全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附件:2026-2028年度平湖市新建项目预埋安装协作单位公开询比采购文件.pdf